曹妃甸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赵**
海事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表
填报部门:曹妃甸唐海海事处 填报时间:2024年8月27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海事罚字[2024]040401004111
| “盛灏环保油6”轮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
| 赵* | 2024年07月25日,唐海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双龙河检查“盛灏环保油6”时发现该轮油类记录薄只记载到2024年6月11日,之后还未及时记载,存在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该项工作由三管轮赵景智负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及和《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常见海事违法行为部分第42项(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的规定。
| 罚款,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
| 银行缴纳 1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曹妃甸海事局 | 2024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