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金额和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
决定书文号 | 姓名或名称 | |||||||
1 | 海事罚字[2024]04022000004-1 | “润洋宝旺”轮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的行为 | 党社修 | 沧州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执法人员于2024年11月05日0942时至1031时多次呼叫航行在黄骅港3#锚地附近的“润洋宝旺”轮,该轮当班驾驶员党社修均未应答,党社修存在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党社修作为当班驾驶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 | 缴纳罚款,15日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沧州海事局 | 2024.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