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处主要职责
1.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2.综合协调和指导辖区水运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开展国际海事研究委员会ism分委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辖区航运公司、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及相关管理工作;
5.参与重大等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的结案批复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辖区较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分支机构调查处理一般等级及以下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
6.负责开展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工作;
7.负责辖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处 长:班宗生 联系电话:0335-5366978